湖南省2025年成人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學校
(一)招生類型及學習年限
具備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學校為教育部審定核準的開放大學(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大學(學院)、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和普通高校成(繼)教院等(以下統稱成人高校)。
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全國統一招生。招生類型分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和專升本三種。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和非脫產兩種,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四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非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高起本五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半。
(二)招生專業
各成人高校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印發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教職成〔2016〕7號),自主設置和調整招生專業,并通過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申報,經省教育廳統籌匯總并提交教育部備案或審批后,方可面向社會招生。
(三)招生章程
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招生規定等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招生專業、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專業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以及學校有關聯系方式、須知等。招生章程必須做到內容真實準確、表述規范,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各成人高校應對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責任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二、招生計劃
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實行網上編制和管理。招生來源計劃的編制、上報、分送、調整等工作統一使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http://czjh.chsi.com.cn)進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須在網上全口徑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省教育廳通過“系統”管理所屬成人高校的招生計劃編制、調整工作,省教育考試院通過“系統”接收教育部分送的招生計劃,未經教育部分送的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招生計劃編制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招生專業目錄編制。各成人高校通過“系統”錄入在各省(區、市)備案的合格校外教學點信息,并提交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各高校要以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為依據,參考報教育部備案的2025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編制在各地的招生專業目錄(包括招生專業、層次、學習形式、學制、招生范圍、外語語種、校外教學點、授課地點、收費標準等內容),提交所屬主管部門審核。文理兼招專業須按文、理分列編制。
普通高校不得安排脫產形式招生計劃;獨立設置成人高校的脫產學習形式計劃要根據具體行業需求合理確定。
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向社會公布在湘招生的成人高校及招生專業目錄,作為考生報考依據。未經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發布的招生學校及專業不得安排在湘招生。
第二階段:招生計劃編制。省教育廳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總規模,綜合考慮學校辦學條件、報名人數、社會需求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各校招生計劃,各校招生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本校在生源地報名人數的85%。各成人高校在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時應充分體現成人教育為在職從業人員服務、以非脫產學習為主的特點,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規模,合理編制各專業在有關省(區、市)招生計劃數。省教育考試院以教育部分送的招生計劃為依據,根據相關原則劃定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教學廳〔2025〕6號文件要求,嚴格控制全日制脫產學習招生規模。上年度計劃執行率較低的,原則上本年度不予增加計劃。高中起點升本科計劃原則上不超過學校本科計劃的15%。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劃一次性下達,錄取期間原則上不再調整各校計劃,各成人高校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招生,我省成招錄取工作開始前不得向外省調出招生計劃。
各校10月底前根據省教育廳下達計劃數完成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并提交省教育廳審核,省教育廳審核無誤后報教育部匯總。
三、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力。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為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5.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及以上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護士執業證書或參加護士資格考試合格并提供電子合格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醫學、護理類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不能作為報考執業醫師、執業護士等資格考試的依據,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考生慎重報考。
6.年滿17周歲(2008年10月18日前出生)可報名。
7.省外戶籍考生須取得湖南省公安機關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方可參加報名。
8.現役軍人報考須持士兵證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
(二)在中國定居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僑民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方可參加報名。
(三)我省成人高考通過“瀟湘成招”APP(從https://cz.hneao.cn
/ks/index.html下載)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報名工作在省教育廳的監督指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統籌并指導督促各市州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報名工作具體按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5年我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執行。
(四)各市州教育考試院負責管理轄區內報名確認工作,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轄區內成人高考報名工作負總責。報名確認點須設在各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各市州要認真組織遴選責任心強,遵規守紀,熟悉業務的報名確認工作人員,并對報名確認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成人高考報考資格審核由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具體負責。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對考生資格進行初步審核,市州教育考試院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最終審核。各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溝通匯報,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要求,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考生資格審核實施方案,對報名參加成人高考且報名資格存疑的考生,以及考生信息作假、信息雷同等現象,認真審核把關。
(五)有關優惠錄取政策考生申請辦法。符合申請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必須考生本人持身份證在市州教育考試院確認報名信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并在確認報名信息時,交驗有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湖南省2025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試生資格審核登記表》。申請免試入學考生的有關證書原件等材料經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初審,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匯總,經最終審核確認后再辦理有關錄取手續。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年齡條件加分的除外),報名時須交驗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湖南省2025年成人高校招生照顧加分考生資格審核登記表》,交報名所在地的市州或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報名點審核。報名工作結束后,不再補辦照顧加分審批手續。
(六)考生報名時須填報志愿。志愿設為普通志愿和征集志愿,報名時,每個考生可填報一所學校(含專業)普通志愿。普通志愿錄取完成后,有關高校剩余計劃再統一向社會公布,未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征集志愿(可兩次征集)。報考“高起本”未錄取但已達到“高起專”分數線的考生,可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高起專”志愿;報考“專升本”的考生,不能跨招生專業類填報。所有考生的志愿一經確定,一律不得更改。
四、考試
(一)考試科目設置
1.“高起本”“高起專”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見附件1)。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其中數學分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分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由考生根據報考學校招生專業要求選擇一種。報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參加三門統考公共課的考試外,還需參加專業基礎課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專升本”考試分為八個專業類,每類考試統考科目為政治、外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具體按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5年我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執行。
2.除上述規定的統考科目考試外,在湘招生學校的藝術和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對考生進行專業加試,其他專業是否加試專業課可根據專業要求由各招生學校自行確定。專業加試具體安排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并提前向社會公布。相關成人高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及加試合格考生名單須于考試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凡安排加試的招生學校在與省教育考試院核對招生計劃時,要在招生計劃核對表中備注欄注明加試科目及相關內容,并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
3.我省使用統考科目試題由教育部依據《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大綱(2024年版)》命制,每科試題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高起專”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科目為150分鐘。
(二)考點設置及考場編排
1.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試一律安排在屬于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的中學進行,各標準化考點均有義務承擔組織成人高考任務。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標準化考點建設,確保成人高考全部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要完善升級各項技術措施,嚴密做好組考工作和考點管理,確保成人高考工作順利進行。
2.對報考人數偏少的縣市區,可協調幾個縣市區的考生合并在一個縣市區考點參加考試。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在考前將考點安排情況書面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3.全省各市州實行同城(區)、同縣(含縣級市)考生統一編排,考生不得自行選擇考點考室。各市州要隨機編排考點和考場,切實做到混編混排。
(三)考試組織
1.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日期為10月18日、19日(具體安排見附件2)。
2.考試工作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3.閱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網上閱卷,閱卷結束后,不對考生查卷。考生可以在11月下旬通過手機APP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四)考試安全管理
1.加強領導和組織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當地公安、網信、保密、市場監管等部門協調配合,綜合整治考試環境;加強與轄區內高校聯系,要求轄區內各高校加強在校學生的教育管理,嚴防高校在校生代考。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將考試安全作為第一要務來抓。要制定嚴格、周密的組考實施方案,加大在試題試卷安全保密、防范和打擊有組織群體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手機及高科技工具作弊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如發現團伙作弊組織者和替考人員,所在市州(或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應迅速會同公安部門,查清作弊團伙的組織者和替考人員的真實身份,并將審查結果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2.加強系統內部治理和監管,強化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做好招生考試規章制度及相關業務的培訓,把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一位工作人員,嚴格工作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逐級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對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要求是“誰審查,誰負責”。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對所在單位予以處理。
3.加強考生考試紀律教育和誠信教育,營造誠信守紀的文明考風。所有考生在報名時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在考前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加強考生的誠信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重點宣傳涉考法律法規,讓每一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則和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4.切實做好試題試卷安全保密工作。全國統考的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的密級、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圍按教育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評卷過程中制定的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題紙、答題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考點和評卷點要按照國家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和檢查,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要把試卷安全保密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切實加強試卷運送、存放和保管各個環節的保密工作,確保試卷安全保密萬無一失。
5.省教育考試院在考試完成后對考場監控錄像進行回放審看,并對參考考生進行筆跡核驗,對發現的考試違規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
五、錄取
(一)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安排在2025年12月初至12月底。錄取前,省教育考試院向招生學校提供上線考生名單。由招生學校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提前做好預錄取工作,確保錄取工作順利完成。
(二)對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招生學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是否錄取,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處理遺留問題。省教育考試院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招生學校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同時,各招生學校要發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加強學校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
(三)我省成人高等學校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考生的統考成績和在湘招生計劃分考試科類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體育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高起本”“高起專”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供招生學校錄取時參考。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最低控制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扣除數學成績后的70%。“高起專”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于12月上旬向社會公布,“專升本”和“高起本”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報教育部備案。
(四)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層次、考生總成績和志愿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普通志愿完成投檔錄取后,對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組織兩次征集志愿投檔錄取。有關高校征集志愿計劃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集中公布以及通過“瀟湘成招”APP向考生公布。對于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招生學校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監獄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招生學校征集志愿錄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按考生征集志愿在同層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下從高分到低分降分錄取,降分最多不超過20分。
(五)錄取及投檔照顧政策
1.免試入學政策。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考生,經本人申請(同時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還需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我省成人高校“專升本”。
符合“專升本”報考條件的退役軍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復員干部),憑身份證、退役證(義務兵/士官退出現役證、軍官轉業證書、軍官復員證書)及相應的學歷證書,可申請免試就讀我省成人高校“專升本”。若退役證、軍官轉業證書、軍官復員證書上未注明“自主就業”“自主擇業”,須到戶籍所在地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自主就業、自主擇業的證明,方可申請免試入學。
2.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市州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和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軍人考前執行特殊任務的,如救災、特殊軍事訓練、重要安保等(憑部隊團級或團級以上政治機關提供的證明)。
(8)年滿25周歲(2000年10月18日前出生)以上考生。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2)年滿19周歲且不滿25周歲人員(即2000年10月18日-2006年10月18日間出生)。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要驗證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的相關原始證件,在9月20日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逾期不予受理。符合上述其他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若退役證、軍官轉業證書、軍官復員證書上未注明“自主就業”“自主擇業”,須到戶籍所在地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自主就業、自主擇業的證明)。
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加分考生只能享受本人加分項目分值最高的一項。
(六)預錄取新生名單由招生學校提供,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審核。錄取工作全部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向招生學校提供本年度錄取新生名冊和新生錄取通知書,未加蓋“湖南省教育廳成人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冊一律無效。招生學校根據錄取新生名冊將新生錄取通知書統一寄送給考生本人,錄取通知書不得由校外教學點或其他任何人轉交給考生。
(七)已被學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錄其他學校。對錄取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八)各類成人高校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試讀生”“超前生”“寄讀生”等。
六、信息公開
(一)建立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省、地、高校等多級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應按照有關要求,分別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相關信息。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按職責分工對享受政策加分照顧、免試入學的考生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擬錄高校及專業和錄取優惠分值等。有關單位應于錄取前在各自門戶網站進行信息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要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并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對舉報事項及時調查處理。
七、新生復查
各類成人高校錄取的新生,應持本人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報到注冊。凡未按要求到校報到的,一律不得辦理入學手續。招生學校要依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錄取新生名冊和本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及相應證書原件,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加分照顧和免試入學資格證明等材料與錄取新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進行比對核查,并通過“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嚴防冒名頂替。對入學資格有異議的學生,要及時與相關機構溝通處理,確認無誤后方可注冊學籍。對同時錄取或已注冊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其他各類高、中等學校學生,可按考生意愿取消其成人高考錄取資格或其他高、中等學校注冊資格。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對考生報名時的最后學歷進行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成人高考招生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規范管理,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參照執行普通高校招生“30個不得”工作禁令,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重點查處成人高校虛假宣傳、違規承諾、通過減少培養環節降低培養成本進行生源競爭等行為。對在成人高校招生考試中發生的各種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九、其他事項
各招生學校要統一歸口管理本校招生錄取工作,不得委托學院(系)、校外教學點、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要認真做好成人高考網上報名、確認、繳費和現場確認工作,針對廣大考生在職從業人員的特點,采取各種方式向社會廣泛宣傳。
對參與報名、組考、評卷等考務工作人員,各市州應根據當地實際付給相應的勞務報酬。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我省202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附件:1.高中起點升專科、本科統一考試科目一覽表
2.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
3.2025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
4.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優惠政策
的縣(區)和民族鄉名單